各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提高平台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支撑和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辽宁省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评估和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104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二)工作流程
1.各县区、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平台运营方按照《辽宁省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评估指南(试行)》(附件1),根据自身实际,填写《辽宁省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评估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7月16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
鼓励现有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向区域级、行业级、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到2026年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将不再作为辽宁省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如平台出现暂停运营等情况,请一并提出退出申请。如逾期未反馈,视为自动放弃作为辽宁省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组对填报内容进行核实,综合平台实际服务能力进行赋分,并发布分类分级评估结果。如平台连续两年评估分数低于60分,将不再作为辽宁省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
二、2025年辽宁省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遴选工作
(一)申报类别
面向全省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遴选新一批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包括跨行业跨领域、行业型、区域型、专业型4大类。
1.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双跨型平台)。平台具备关键核心技术,具有特色软硬件产品及较强产业影响力,汇聚不同学科知识背景和不同行业经验的各类开发者,面向多行业、多领域提供创新产品、创新功能、创新解决方案的技术能力,能够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和技术优势,解决行业和区域数字化转型痛点问题,满足多个行业和区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需求,推动平台在技术创新突破、应用赋能、产业生态营造等方面持续优化提升。
2.行业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级平台)。平台具备将自身行业知识沉淀、转化、利用的技术手段,基于平台打造设计制造协同、生产管理优化、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制造能力交易等解决方案,推动平台在“平台+装备”“平台+原材料”“平台+消费品”“平台+电子信息”“平台+安全生产”“平台+绿色低碳”“平台+双链”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创新,实现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应用水平提升,加速产业链上下游高效协同,加快行业整体数字化转型。
3.区域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区域级平台)。平台在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区域,能够针对区域企业特点,提供规模化设备接入、特色工业机理模型、数据共享调用等服务,推动平台在产业集聚区落地,提升全产业链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品创新力,促进特定区域内中小企业“规模化”数字化转型和产业的协同发展。
4.技术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型平台)。平台能够围绕特定工业场景和前沿信息技术,基于平台的可视化大数据分析、工业模型开发管理引擎、工业APP开发等工具,打造“平台+5G”“平台+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平台+区块链”“平台+云仿真”“平台+AR/VR”“平台+数字孪生”等专业技术型平台,降低技术门槛和试错风险,从而推动前沿信息技术与工业知识融合创新。
(二)申报要求
1.平台申报企业应在盘锦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社会信用良好,在本行业/领域或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融合创新、应用推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不可重复申报。申报的平台已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营,已经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在建平台项目不可申报。
3.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平台申报书,申报材料要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杜绝虚构和夸大。
(三)申报流程
1.请各县区、经济区组织企业填写《2025年辽宁省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附件2),并将申报书加盖公章及可编辑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工信局。
2.市工信局负责开展材料初审和平台推荐工作,并于2025年7月16日前完成初审并择优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报送申报书纸质件及电子版各一份。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开展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名单公示、结果发布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梦滢 联系电话:18604274632(微信同步)
邮 箱:pjjxwbgs@163.com
附件:
附件1辽宁省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评估指南(试行).docx
附件2.2025年辽宁省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辽宁省重点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评估报告.docx
附件32025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