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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工业企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日期:2025-06-10 浏览次数:0


各工业企业及企业干部职工:

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工业企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仍时有发生,给企业、个人乃至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风险与危害。全市工业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筑牢安全底线。

一、认清非法集资本质与风险,筑牢思想防线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其核心特征为“非法性”、“利诱性”和“社会性”。工业企业需高度警惕以下常见形式及风险点:

一是以项目投资为名假借高科技产业、新能源、生态环保、工业园区建设等看似前景光明的实体项目名义,承诺远超市场平均水平的“高额回报”、“保本保息”,利用公众对实体经济的信任进行集资诈骗。

二是利用企业平台或信用个别企业内部人员或外部不法分子,利用企业的厂房、设备、资质甚至商誉作为“背书”,虚构生产经营需求或夸大融资规模,在企业内外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使企业声誉和资金安全遭受重创。

三是包装“互联网金融”或“金融创新”打着P2P网贷、虚拟货币、区块链、数字藏品、外汇交易、“消费返利”等旗号,利用复杂晦涩的术语包装,实则构建庞氏骗局。

四是“内部集资”陷阱以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员工福利或认购“原始股”上市获利等为诱饵,面向企业员工及其亲友进行违规集资。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或集资目的不实,极易导致员工血本无归,严重影响企业稳定。

五是“过桥资金”与民间借贷风险企业在寻求“过桥资金”或参与民间借贷活动时,极易卷入非法集资链条,或因借贷方资金断裂而蒙受巨大损失,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企业融资正道

一是坚持合法融资渠道企业融资需求应通过银行信贷、合规债券发行、股权融资、合法合规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国家及地方政策支持的产业基金等正规金融渠道解决。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诱惑。

二是严禁组织、参与、协助非法集资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委托理财、内部集资等)向社会公众或内部员工违规吸收或变相吸收资金。不得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场所、渠道、宣传便利或信用背书。

四是规范企业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制度和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确保企业资金用于真实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挪用企业资金参与高风险投资或非法金融活动。

五是审慎对待“合作”与“背书”对任何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项目挂靠或利用企业名义进行融资宣传的合作方,务必进行严格的法律和资信审查,防范被不法分子利用。

三、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是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防范非法集资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常抓不懈。

二是加强员工教育与行为管理定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典型案例剖析风险,使全体员工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识别方法。

三是完善财务与内控制度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所有资金流入流出清晰可查、合法合规。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和异常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机制,实行多层级审批制度。

四、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履行主动报告义务

一是学习掌握识别技巧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例,了解常见手法和新变种。警惕任何承诺“高额回报”、“保本无风险”的投资项目,对超出正常范围的融资成本保持高度警觉。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二是审慎评估投资机会对企业自身拟参与的对外投资或理财项目,必须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核实项目真实性、融资方资质及资金用途。切勿盲目追求高收益。

三是发现线索及时报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现自身可能不慎卷入非法集资活动,或发现企业内部存在非法集资苗头,或掌握外部机构/个人涉嫌以工业项目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线索,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的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通常是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让我们政企同心,携手并进,共同筑牢防范非法集资的坚固防线,为我市工业经济在合法合规、安全稳健的轨道上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而共同努力!

 

特此通告。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