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专家解读之二: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迈出新步伐

发布时间:2024-10-09 浏览次数:63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征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相关规则标准的征集范围、研究内容和技术要求、工作程序等,标志着我国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碳足迹管理事业迈出重要一步。

一、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意义重大

产品碳足迹管理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推动产业升级、助力节能降碳的关键抓手,有助于生产企业针对性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持续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转型升级,对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任务要求。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23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明确提出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建设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推动碳足迹国际衔接互认等五方面重点工作。20246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环气候〔202430号),提出了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持续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等四方面22条重点任务。

开展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够帮助企业系统掌握各环节能源资源消耗和原材料碳排放水平,为碳足迹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通知》聚焦市场需求迫切、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工业产品,组织征集一批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标志着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进入实质推进落实阶段。

二、《通知》征集范围明确、要求具体

《通知》明确提出了本次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征集范围、研究内容和技术要求,对开展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一是关于征集范围。《通知》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优先聚焦市场需求迫切、外贸压力严峻、减排贡献突出、产业链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工业产品,逐步完善相关方法和体系。二是关于研究内容。主要是梳理重点工业产品所在行业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产品碳足迹管理、评价标准及应用情况。结合我国实际,研究提出所在行业领域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拟研制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预期实施效果等。三是关于技术要求。《通知》要求制定的标准知识产权清晰,名称命名统一,技术内容与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保持协调一致,确保碳足迹核算统一规范。

三、积极做好研究工作

《通知》要求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或领域工业产品标准研究课题推荐,并提出标准研制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商定标准研制清单,确定并发布团体标准推荐清单,对实施基础好的团体标准采信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有关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要充分意识到《通知》的重要意义,积极申报参与,加强各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通知》的印发,必将加快相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出台和实施,为推动相关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提供统一规范的核算边界和具体方法。作为长期奋战在碳达峰碳中和一线的咨询工作者,我们也将充分发挥专长,为推进碳足迹管理工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003182号-2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0号

联系电话:0427-2820730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