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制定健康评估工作指引 消除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隐患
为降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健康评估指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5-18日。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超过3.5亿辆,产销量逐年增长。锂离子电池因其小巧轻便、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在电动自行车中的使用比例逐年提高,但其能量密度较高,内部的有机电解液化学特性活泼,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易发生燃烧和爆炸等安全事故。特别是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安全风险会进一步放大,急需通过制定《健康评估指引》及开展健康评估工作,有效识别和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健康评估指引》从外观、标签标识、内阻、最大输出电压、放电容量衰减率等方面提出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健康状况评估准则,并给出了详细的检测方法。广大消费者可参考上述内容,自行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开展健康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地政府也可参照《健康评估指引》,加快健康评估网点建设,为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使用者提供权威、准确的健康评估服务。相关网点应符合《健康评估指引》中关于技术条件、布局和可及性、便利回收等各方面要求,确保能够规范承担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任务。
《健康评估指引》的制定和配套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全面掌握存量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健康状况,及时鉴别出已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适合继续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并通过妥善加以处理,减少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健康评估指引》发布实施,并加大宣贯和培训工作力度,指导各地加快建立和完善健康评估网络体系,面向广大消费者有序提供健康评估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主办单位: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003182号-2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0号
联系电话:0427-282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