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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紧紧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有效推进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凡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全部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我局权责清单内容;定期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惠企惠民政策原文及解读。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集中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并适当公开我局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及时做好督查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二、加强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做强做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布三年行动方案,公开相关政策举措、工作动态、实绩成效等信息。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三、规范推进法定内容公开

  (一)机构职能。及时公开我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信息。

  (二)规划计划。及时公开我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信息;公开工业领域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等信息。

  (三)财务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我局预决算、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等各类财务信息。

  (四)人事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我局各类人事任免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按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健全接收、登记、补正、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答复、送达、存档和应诉办理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六)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指南、目录。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编制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开展具体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处室年度绩效考核,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网站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各类信息专栏设置。

(三)规范网站建设。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明确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引导等功能。

(四)注重与新闻宣传有效结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五)强化监督。“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纳入考核范畴,按局综合考核细则进行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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