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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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
按照省工信厅的工作安排,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十七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管理办法》及《指南》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前期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并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撰写申请报告。
三、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线上、下线同时进行。申报企业登录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lqt.gxt.ln.gov.cn),按照操作手册(附件3)填报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提交。
四、请各单位指导辖区内企业进行网上操作,并进行网上审核上报。同时,将企业申请文件(包括推荐企业名单)、推荐企业申请报告(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PDF、Word格式各一份,需胶装成册,A4规格,封面写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过中国邮政邮寄或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于6月21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信局,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同级发改、科技、财政、税务部门。
系统客服电话:024-83863060
QQ答疑群:915330021
市工信局联系人:刘微 18742365887
附件:1.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x
附件1.+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docx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