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进现场做解读”市工信局解读
一、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2024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第四次会议强调: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升级为重点,坚持市场化推进、标准化引领、软硬件一体化更新,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电子等重点行业,开展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安全水平提升四大行动,全面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一是实施先进设备更新行动。针对工业母机、农机、工程机械等行业,加快服役10年以上老旧机床等落后低效设备更新替代;针对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等行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等薄弱环节,更新升级一批试验检测设备。二是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等智能制造装备,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千兆光网、算力中心等规模化部署。三是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推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环节,应用推广节能、节水、环保等绿色装备;推动电机、变压器、锅炉、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加大工业固废处理设备设施更新升级。四是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安全装备,加快推动石化化工老旧装置综合技改、推动民爆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加强安全应急、消防等领域装备升级改造与配备配置。
为了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将满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的融资需求。
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对贷款台账进行审核,对于在备选企业名单或项目清单内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二、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
2021年,为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我省建立了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智造强省和优质企业培育两大方向,每年会根据上年度执行情况和最新形势对管理办法进行微调。2024年的管理办法还未正式出台,2023年的专项资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支持资金规模
2023 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计划安排资金14.5亿元,其中智造强省方向计划安排资金12亿元,优质企业培育方向计划安排资金2.5亿元。
(二)支持方式
一是支持项目建设。主要通过直接补助、贷款贴息和给予奖励等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支持。
二是支持企业发展。通过实施 “免申即享” 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资金支持。
(三)支持方向
一是继续支持原有方向。主要包括继续支持集成电路和工业软件等电子信息产业、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产业化、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创新发展、首台(套)保险补贴、头部企业配套、5G 和工业互联网等方向。
二是优化新增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支持整零共同体示范、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围绕工业 “六基”实施产业基础再 造补短板、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等方向。
三是支持“专精特新”和“小升规”企业发展。实施“免申即享”,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单位,按省级和国家级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和5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对2023年1月1日起,首次完成“小升规”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资金奖励。
四是支持中小企业稳增长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以有效期内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对象,按照贴息利率不 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单个企业贴息额不超过 50 万元资金支持。
五是支持鼓励重点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 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量超1亿元至1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企业20万元至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全年工业总产值增量超5亿元至5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企业30万元至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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