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台账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为贯彻落实《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优质企业培育方向)管理办法》(辽财经规〔2022〕4号),及时了解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支持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提质增效,根据工作需要,现建立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台账。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企业在与有资质的管理咨询机构签订管理咨询合同后即可通过县(区)、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台账》(附件1),我局核实汇总后,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请示报告,争取纳入全省年度管理咨询项目台账。项目台账采取“实时报送”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2023年以来实施的管理咨询项目(包括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均可纳入管理台账(重点聚焦精益生产管理,两化融合项目、购买数字化软件、体系认证等项目不在此列)。
请各县(区)、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本区域管理咨询项目台账,与市本级台账保持同步更新。同时,全力做好政策宣传,加强服务指导,确保管理咨询项目应统尽统,全部纳入省台账。对2023年实施完成、通过验收且未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按要求指导企业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跟踪进度,及时更新台账内容。
即日起,实时报送项目台账,以便及时争取2024年度专项资金支持。
附件1: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台账
附件2: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台账汇总表
联系人:王东 13352370855
邮 箱:pjjxwbgs@163.com
附件1: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台账.doc 附件2:各市工业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台账汇总表.docx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6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003182号-2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0号
联系电话:0427-282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