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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浏览次数:397


各县区工信局、经济区经发局,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5G+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按照省工信厅、省通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鼓励各地以县区、产业园区为单位开展先导区试点建设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在盘锦市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试点区域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参照《辽宁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指南(试行)》,整合园区产业生态融合发展资源,部署5G精品网络,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培育打造“双千兆”应用示范产业园区。

二、申报流程

(一)各县区、经济区工信局联合域内基础电信企业,共同推动县区、产业园区开展“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示范工作。

(二)申报单位通过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http://lqt.gxt.ln.gov.cn)申报“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项目,请各单位3月19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市工信局初审并择优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公布试点清单,试点期为2年。

  三、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周梦滢  联系电话:2832686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铁岩  联系电话:19904270266

线上平台客服

联系电话:024-83863060  客服QQ群:915330021

 

附件:

1.辽宁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指南(试行)

2.“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项目申报书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盘锦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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