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经济区经发局,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5G+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按照省工信厅、省通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鼓励各地以县区、产业园区为单位开展先导区试点建设。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在盘锦市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试点区域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参照《辽宁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指南(试行)》,整合园区产业生态融合发展资源,部署5G精品网络,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培育打造“双千兆”应用示范产业园区。
二、申报流程
(一)各县区、经济区工信局联合域内基础电信企业,共同推动县区、产业园区开展“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示范工作。
(二)申报单位通过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http://lqt.gxt.ln.gov.cn)申报“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项目,请各单位于3月19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市工信局初审并择优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公布试点清单,试点期为2年。
三、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周梦滢 联系电话:2832686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铁岩 联系电话:19904270266
线上平台客服
联系电话:024-83863060 客服QQ群:915330021
附件:
1.辽宁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培育指南(试行)
2.“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项目申报书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盘锦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003182号-2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0号
联系电话:0427-282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