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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中小企业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6 浏览次数:651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6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联合浙江大学开展2023-2024年度辽宁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2023-2024年度计划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110名,学制1年(共10次,20天,160学时),核心课程每月集中2天面授(周六、日)。

  (二)培训对象主要针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

  (三)培训方式主要采用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方式,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素质和水平。

  二、培训组织及费用

  (一)本次培训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指导,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浙江大学共同组织(培训方案见附件1),由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二)培训学员由各市工信部门推荐确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4),各市要严格按照名额推荐。经与浙江大学协商,各市工信局可根据情况安排带队科长随班学习。

  (三)培训费用。共计42800元/人,其中:学员自筹 32800 元/人,申请国家财政补贴 10000 元/人(包括学费、教材费、教务费、通讯录、书包、证书费和其他资源费,食宿交通和班费等自理,可协助安排食宿)。

  (四)培训考核与结业。为确保学员培训学习效果,本次培训将对学员进行严格考核,培训结束时,对按规定完成学业的参训学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人才素质提升,以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为契机,重点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企业人才培育工作,力争三年内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全覆盖。

  (二)要加大组织力度,广泛宣传动员,认真遴选推荐培训学员。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表(附件2)及培训学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改革处。

  (三)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负责为企业提供对接服务,通知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手册等相关资料,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丰硕成果。所有人员在外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相关要求,各市工信局参加培训的科长要配合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改革处 李庆伟(18840068043)

  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文露(18604041767)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金群芳(18957109149) 沈洁(13675887815)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张真(010-68208632)

  附件:

  1.浙江大学辽宁班学员选拔培养方案

  2.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表

  3.领军人才学员汇总表

  4.领军人才学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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