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全面落实惠企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要做好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确保利好政策“应享尽享”。

2.申报程序。该项工作由企业自行在指定网站上申报,需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报各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各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汇总形成《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报送市工信局。

3.加强后续监管。一是本期未申报及本年度新认定的企业后续可按相关要求继续申报,各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应及时报送企业纸质文件和企业名单。二是各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要对名单内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形成不再享受政策名单报送市工信局。

4.报送时间。由于此项工作时间要求紧,请各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于10月12日前报送企业申报生成的纸质文件和《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系人:张坤  刘微  2827594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9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表.docx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
下一篇: 盘锦市拟推荐2023年度第三批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