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3〕55号)的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现组织我市企业报名及创客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参赛者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参赛,不可同时参加企业组和创客组,不可重复报名参加省级区域赛、国家专题赛和境外区域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二、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和创客参赛,重点推荐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参赛。原则上每县区参赛项目不少于10个(企业组5个,创客组5个)。请充分调动本地区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服务机构积极推荐项目并参与对接服务。
联 系 人:刘娜、王瑜、杨云帆
联系电话:2834861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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