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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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统一部署,2022年8月11日至10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工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工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市工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全局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
(二)细化方案,剖析根源。局党组制定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工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4方面62个问题和5项意见建议,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182条,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工信局党组深入对照检查,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推动整改落实见底到位,党组成员主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带头落实整改。
(三)严格推进,扩大成果。工信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迅速组织召开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扩大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反馈问题必须照单全收,用最短的时间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把整改责任落到实处。在整改过程中,共召开了1次动员大会、1次反馈表态大会、5次党组会、2次领导小组协调会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在日常工作会议上坚持逢会必讲,强化整改要求。整改期间,共新建和完善制度4项,形成专项报告3个。通过细化任务、专题部署、听取汇报、加强督导等措施,推动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机关作风焕然一新,为有序高效地开展我局的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逐项逐条分解,扎实开展整改
市工信局党组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实际工作,充分将巡察反馈问题和建议融合,进一步细化为70个应整改落实的具体问题。目前,制定的182条整改措施已在整改期内全部落实。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业发展不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有差距。
针对履行指导和协调民营经济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涉及民营经济方面的省委巡视整改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整改问题、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二是涉及到的责任单位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整改任务,12项未落实措施和9项落实不到位措施均已整改完成。
针对工业发展规划引领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工业企业及工业项目的定期调度分析,下发了《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确保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对各县区经济区2023年主要指标进行了分解;二是绘制全市工业产业地图。
针对统筹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彻底问题,开展现场调研,积极培育海兴科技盘锦市工业设计工作站、辽宁省智能家居用品工业设计工作坊,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工业设计工作站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
针对统筹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彻底问题,在规上石化企业中选择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企业名单、《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已下发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相关企业,提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步培育名单。
针对落实企业搬迁政策及处置安全风险不力问题,按照《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辽危化搬改〔2019〕2号),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及时调整完善搬迁改造方式和搬迁改造企业名单。经市政府同意后,形成《关于上报盘锦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方式调整情况的请示》报省工信厅,将我市异地迁建和关闭退出的17户企业搬迁改造方式调整为就地改造。2023年2月印发《关于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回头看”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对已完成就地改造的24户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回头看”和随机抽查,巩固前期就地改造成果。
针对推动企业防范债务风险不力问题,完成对全市产值超10亿元的所有重点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债务情况进行调度,分析研判企业债务风险情况,对负债率较高企业及时向属地政府、管委会发出了工作预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针对重复发放车补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处理,补记应付职工薪酬26290元,同时补记现金收入26290元;二是认真深入学习财务制度,按照记账要求,对前期相关账务进行了全面排查。
针对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不够问题,对盘点的23件安可设备已申请退回,市委机要局同意收回,等待新接收单位接收后,进行资产划转。
针对2019年至2021年2辆专业特种车在凌海市亿达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12次检测发生费用计0.9万元,相比本市域内检测造成浪费0.53万元问题,一是成立了调查组核实,经查,没有虚开税务发票套取专项经费问题,也没舍近求远检车问题;二是3月1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调查处理意见;三是党组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到外地并议价检车,未向分管领导报告,给与相关人员提醒谈话。
针对整治形式主义问题不彻底问题,认真研究讨论,切实转变作风,完善调研工作内容,明确起草、审核、研究环节责任,避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重点注意调研报告的格体,“引用”的内容要明确进行标注,提高调研报告质量。
针对担当尽责不到位问题,开展2023年一季度工业稳增长调研,从各县区经济区选取20户重点企业及项目逐户进行走访,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针对2018年以来党组成员主动到企业指导、调研仅9次问题,一是制定了市工信局2023年调研调研工作计划,进行了任务分工;二是一季度已完成3篇调研报告。
针对“千人助千企”专项行动中发挥牵头组织作用不足问题,结合“千人助千企”专项行动,积极跟进企业提出的问题和需求,会同市直相关单位、县区、经济区对助企名单进行新一轮更新,共有包保企业(项目)904个,梳理企业问题290个,截至目前,已办结238个,正在推进解决52个,办结率由去年的76.8%提高到82.1%。
针对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一是建立了电算化会计档案内控管理制度;二是对相关账务数据进行了备份。
针对未对所使用7台车辆建立维修台账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了《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二是规范了车辆维修管理台账。
针对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对新发生的暂收、代收和内部资金全部使用正规结算票据,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针对未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2021年部分差旅费报销由现金支付问题,通过宣传和排查,除特殊情况外,应办尽办公务卡32张,因个人信用等原因无法办理的12人,实现了所有报销不使用现金方式,规范了财务报销行为。
针对2018、2019年违规报销8笔出差补助,涉及14人次问题,一是收回不合规报销出差补助共8笔1740元;二是重新规范了差旅费报销单,增加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程序。
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规范记账行为,财务已将5笔固定资产入账。
针对2台轿车共计29万元权属不清问题,专业评估机构已对2台轿车完成了资产评估,并与财政局资产科对接,待无线电监测站由石化中心划转至工信局后进行资产划转入账。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一是重新明确了党组和行政议事内容;二是对党组议事内容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内容分别记录。确保了党组和行政事务规范化决策。
针对38个文件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直接印发问题,一是完善修改了《市工信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对以党组名义核发的文件做到事前请示,规范了发文程序。
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中决策更加规范。对大额资金支出规范了审批和管理行为,使党员干部提升了党性修养,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针对15项议题未执行末位表态问题,对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做到了充分研究讨论,听取分管党组成员和其他党组成员的意见以及列席人员发表意见后,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针对部分成品油企业偷逃消费税案件认识不深刻问题,严格落实国家、省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再次申请专项资金积极请示汇报,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针对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了党组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作用,发挥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二是对党建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序地开展党建工作。
针对党支部书记未向全体党员述职并开展评议问题,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全体党员对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进行现场评议。
针对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从企业偷逃消费税的现象分析本质,在今后工作中深入企业调研,掌握企业生产运行第一手资料,更好地服务企业;二是已对现有炼油装置生产能力定期进行清查,形成生产能力档案,针对炼油企业名单开展再确认工作,明确目前在产企业,建立在产企业炼油装置生产能力档案。督促全市炼油企业加强生产台账记录工作;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环节日常监管的通知》,建立成品油企业生产情况定期调度工作机制。
针对2019年以来党支部共开展42次党日活动,支部书记仅参加4次,参与率为9%问题,积极组织党员开展义务劳动、观看电影、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党日活动,确保活动参加人数。
针对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问题,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对2022年相关材料进行规范建档。
针对选配党务干部不力问题,一是加强了选人用人监督的重要性认识,提升了工作质量;二是调整了科室分工,更加科学合理,严肃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政治性。
(四)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意识不强,存在履责不力、担当不足等问题。
针对诚信政府建设慢作为问题,一是盘锦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25日偿还营口金希塑胶有限公司的23万欠款;二是在网站发布并设立了投诉电话。
针对虽帮助辽宁华孚环境工程公司“前清”债务,但对该企业“后欠”1.32亿元缺少跟进服务问题,加强服务工作,多次与辽宁华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沟通,了解企业拖欠款进展情况,制定了《市工信局关于落实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工作方案》,并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营商环境“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反馈问题解决的通知》,各县区制定还款计划,已有3个县区有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已上报。
针对工业企业帮扶未开展问题,一是加强工业企业及工业项目的定期调度分析,下发了《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确保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工业投资一季度开门红工作和重点项目情况旬报告的通知》,围绕42户重点企业、27户产值增量亿元以上企业、4户产值减量亿元以上企业,已完成对企业生产、员工在岗、停产检修、存在问题等情况的定期调度;二是积极协调解决基础设施配套问题,已解决高新区东工润滑油添加剂项目厂地内电线杆迁移等4个问题,基本解决蓝宝新材供热管线等3个问题,其余3个问题正在推进解决中;三是围绕万亿级产业基地项目、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技改标杆示范项目,已完成对项目开复工、投资完成、进度、存在问题等情况的定期调度工作;四是全面排查企业资金缺口情况,对企业和项目融资情况进行摸排,组织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参加全省产融对接会。本次银企对接会盘锦共8户企业参会,合计融资需求14.32亿元,我们将跟踪企业融资对接情况。
针对项目管家服务不到位问题,一是依据实际情况对企业(项目)及助企干部先后进行全面更新调整,及时剔除或更换转岗干部、注销企业及缓建项目,确保每户企业有一名分管领导和助企联络员对接服务;二是组织各级助企干部下沉企业进行对接,调度整理企业在生产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会同市直部门和县区经济区合力助企纾困解难。截至目前,已梳理企业困难问题290个,经协调解决,已办结238个。
巡察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针对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智造强市”,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深入推进工业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正在结合省、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制定2023年度三篇大文章工作要点,力争3月底前出台《2023年三篇大文章工作要点》;组织5户企业完成填报《制造业数字化应用场景汇总表》,梳理企业数字化应用场景现状及需求;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已向各县区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培训》,邀请省厅专家为100多户企业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35户。
针对扩大对经济运行中重点企业监测覆盖面,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关注和帮扶,提升建设全国重要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水平,激发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问题,一是加强工业企业的定期调度分析,下发了《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确保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围绕42户重点企业、27户产值增量亿元以上企业、4户产值减量亿元以上企业,已完成对企业生产、员工在岗、停产检修、存在问题等情况的定期调度。二是积极建立全部338户规上企业月调度机制,强化生产要素保障,推动企业平稳运行。
(二)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针对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问题,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二是党组其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工业领域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承担好、落实好。
针对坚持党要管党,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强化权力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理念,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问题,一是通过集中理论学习,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理论水平;二是深化了作风建设,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三是提升为企业服务能力水平。
(三)突出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有效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了党建引领作用,年初科学合理地安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做到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公务员日常考核;三是支部基层党组织作用不断提升,有效发挥了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坚持问题导向,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针对聚焦政策落实、工作作风转变等方面找准制约营商环境的关键症结,推动工业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问题,加强政策引导,对申报创新型企业一对一辅助,已有亿源塑胶管业等35户企业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锋源实业等7户企业实现升规入库。
针对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有效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需求、技术需求、市场需求,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问题,一是加强工业企业及工业项目的定期调度分析,下发了《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确保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工业投资一季度开门红工作和重点项目情况旬报告的通知》,围绕42户重点企业、27户产值增量亿元以上企业、4户产值减量亿元以上企业,已完成对企业生产、员工在岗、停产检修、存在问题等情况的定期调度;二是全面排查企业资金缺口情况,对企业和项目融资情况进行摸排,组织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参加全省产融对接会,本次银企对接会盘锦共8户企业参会,合计融资需求14.32亿元;三是积极协调解决基础设施配套问题,已解决高新区东工润滑油添加剂项目厂地内电线杆迁移等4个问题,基本解决蓝宝新材供热管线等3个问题,其余3个问题正在推进解决中;四是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各县区下发《关于召开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的预通知》,调度各县区及各有关单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并形成《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汇报》报省厅。
(五)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四个融入”抓整改,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行动真改实改,确保将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加强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意识,完善巡察整改有关规章制度,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质量。
三、完成阶段性整改,长期坚持整改成效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不到位。
针对2018年以来承担的工业质量品牌建设等49项任务未落实问题,一是已转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 年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指导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按期完成工作内容;协调局内相关科室,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加强工业企业及工业项目的定期调度分析,下发了《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确保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工业投资一季度开门红工作和重点项目情况旬报告的通知》,围绕42户重点企业、27户产值增量亿元以上企业、4户产值减量亿元以上企业,已完成对企业生产、员工在岗、停产检修、存在问题等情况的定期调度。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到6月底,完成10个应用场景建设。
针对2018年至2021年“小升规”省下达目标145户,我市虽上报完成151户,但局党组未关注同期退库73户,实际仅净增78户,对规上工业增加值拉动隐形缩水问题,继续加大力度培育“小升规”企业,为工业经济挖掘新的增长点。建立了81户“小升规”企业培育库。截至目前,已有盘锦知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实现升规入库。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中小企业工作调研的通知》,对“小升规”企业进行调研,并摸清企业退库的原因。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建立了81户“小升规企业”培育库,盘锦知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实现升规入库,并下发《关于开展全市中小企业工作调研的通知》,调度汇总升规完成情况。
针对2018年以来未拟定工业制造业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并强力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业零增长,2021年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2.7%,收入仅占全市工业主营收入0.6%问题,调度全市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建设情况,形成了《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情况表》并动态更新。其中,辽宁百思特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氮化镓外延材料及芯片生产项目已完成2栋主体厂房和5栋附属设施建设,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6月底实现突破零增长,预计同比增长5%左右,收入占全市工业主营收入达到0.8%。
针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中70%生产环节处于工业数字化转型初步探索阶段、10%处于信息化初级应用阶段问题,调度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情况,更新完善《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项目库》。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6月底前推进20户企业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推进50户企业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
针对2018年省委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23项任务均未分解,也未组织开展落实问题,向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召开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的预通知》,调度各部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及各类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特别对2018年省委出台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23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推进政策落实落地。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6月底前出台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点。
针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月成立至今8项职责未履行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各县区下发了《关于召开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的预通知》,调度各县区及各有关单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并形成《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汇报》报省厅。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定期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督导,推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每季度调度各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作出工作部署,促进工作落实。
针对工信部2018年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实际仅完成预期目标的25%问题,积极组织县区、经济区对企业融资情况进行摸排,并于2月7日组织辽宁美滋林等5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参加全省产融对接会;2月16-17日积极组织瑞邦石油等5户企业参加辽宁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2月23日组织召开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培训会议,邀请省专家来盘解读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政策,100多户企业参加培训,企业受益匪浅。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6月底前组织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参加省厅组织的银企对接会,组织企业参加精益管理、现代企业制度等培训活动,推进企业不断完善管理方式,提升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针对2021年规上工业增加值等4项指标未完成序时进度问题,一是加强工业企业及工业项目的定期调度分析,下发了《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确保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工业投资一季度开门红工作和重点项目情况旬报告的通知》,围绕42户重点企业、27户产值增量亿元以上企业、4户产值减量亿元以上企业,已完成对企业生产、员工在岗、停产检修、存在问题等情况的定期调度;二是开展工业稳增长调研,对全市各县区经济区重点企业逐步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6月底完成工业增加值增速实现2%以上,工业固投实现75亿元以上。
针对产业园区的基础情况掌握不清,牵头组织开展的对36项园区评价指标中的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总额等14项未形成考核结果问题,在原有园区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和商务部门最新出台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考核指标体系,更新了考核内容,并多次开展专题会议,同时征求各单位意见,形成《盘锦市2022年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评工作方案(初稿)》。完成调度5个园区2022年发展情况,全面掌握园区固投、产值、增加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到位内资、进出口总额等数据。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6月底完成2022年底考核评分工作。
针对2018年至今未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加强工业项目的定期调度分析,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业投资一季度开门红工作和重点项目情况旬报告的通知》;二是开展工业稳增长调研,对一季度已投产或即将投产的项目开展调研。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力争6月底新开工、竣工项目工业固投比重占比达到40%以上。
针对2022年初全市工业储备项目25项,至今开工4项,储备项目转化率仅为16%问题,加强储备项目谋划,对不实或无法继续推进的项目进行删减替换,帮助协调解决开工问题,进一步提升储备项目转化率。截至目前,已核实删除神州沃良调味品等10个项目,推进丰禾油脂米糠与浓缩大豆磷脂油精深加工等6个项目开工建设,其中辽宁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1000台/年光伏组件生产项目已于2022年底竣工。禾沃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将于2023年6月开工。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6月底力争将2022年储备项目转化率提升至35%以上。
针对未按照全市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未帮助有意向转型的石化企业对接项目,拟转型的大洼金力源化工公司至今未找到项目源问题,下发了调研通知,多次到盘锦帅乡工业园区开展情况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对接项目。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4月底到金力源了解相关情况,并对接相关项目。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到位。
针对2家企业卫生及安全防护距离内仍有633户居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一是会同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工作职责开展随机抽查;二是组织各县区工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开展抽查,抽查覆盖率不低于40%;三是调度兴隆台区推进辽河石化、北方沥青等2户企业周边居民搬迁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6月底组织各县区工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开展抽查,调度兴隆台区推进居民搬迁进展情况。
4.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扎实。
针对2019年以来一直未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问题,及时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汇报,提升局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能力。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4月底前在全局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针对2020年与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大部分内容雷同问题,已召开了局党组会审议了《2022年度市工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对报告内容进行了审议,提高了报告质量。安排部署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今后报告均需局党组审议,夯实了局党组主体责任。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完成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针对2018年以来班子成员一直未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问题,安排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工作,确保每一名党组成员进一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每名党组成员定期形成1篇调研报告。
针对2018年以来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讲廉政党课仅2次问题,通过开展廉政党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认知,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每位班子成员确保每年至少一次,分季度开展党课教育。
针对2018年和2021年2个年度未开展廉政谈话,2020年27次廉政谈话均以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内容进行提醒问题,通过党风廉政谈话,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根据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谈话,力争累计谈话50次。
针对2018年系统内3名同志受到政务处分,未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也未进行警示教育问题,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有关规定的学习,加强日常培训教育工作,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水平。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定期做好日常培训教育工作,加强警示教育。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2020、2021年以成立“三篇大文章”等4个专班当成任务落实问题,调整“三篇大文章”工作专班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定期听取专班推进情况汇报,督促专班实体化运作。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听取意见,为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做好准备工作。已完成整改期内阶段性目标。6月底前完成年度组织生活会。
四、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
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只是阶段性的,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措施,推进整改。局党组在下一步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成整改以及需要长期推进事项,继续完善、落实具体整改措施。
(一)狠抓整改落实工作
按照巡察反馈的4方面细化的62项具体问题,严格落实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加大“市工信局巡察整改方案”制定的整改措施的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按时间节点内完成。截至目前,182条整改措施中需在6月前完成整改的任务已全部整改落实,正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在党的领导方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工作实际,确保中央大政方针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严格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克服消除畏难情绪,狠抓重点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加强相互监督,增强科学决策能力。
在党的建设方面:认真对待巡察中发现的思想建设不到位、组织建设落实不到位、组织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逐一针对问题进行改进。加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产业领域相关政策的理论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加强支部建设和对党员的日常管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任有关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进一步加强党组、党支部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党员意识、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
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敢于动真碰硬,加大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立查立改。强化工作纪律,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强化财经纪律,严格规范会计核算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厉行节约,杜绝超标准支出。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核查巡察移交的各项问题线索,切实抓好整改。
(二)强化过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
把巡察组整改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调度会、领导小组办公推进会等方式,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完善整改落实相关制度,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量化细化、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的党建问题在机关党支部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学习不认真,活动走过场,组织生活内容欠缺、笔记不规范等问题形成了检查报告上报局党组,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管理,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强化组织纪律,做到不彻底解决问题不放手。利用局工作微信群和部门负责人微信群下发工作督办等方式,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巡察反馈的问题为基础,以解决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的62项问题和5项建议为切入点,围绕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在全局查找廉政风险点,重点加大对财务独立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整改过程中,针对突出问题,要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入手,继续修定和完善党建相关工作制度以及《市工信局党组议事规则》、《市工信局用车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市工信局考勤管理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从制度上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有力保障整改工作的有力实施和长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