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淘汰落后的有关要求,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员单位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开展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积极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三、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引导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突出服务性质,重点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促进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四、加强节能宣传。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等契机,组织开展全市工业领域开展多种形式节能宣传活动,形成工业节能良好氛围。
五、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组织申报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六、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的征集和推广,鼓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技术改造。
七、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组织环保装备企业申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做好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
八、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启动工业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强对企业限产限排指导检查。
九、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贯彻落实《盘锦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按进展完成工作任务。
十、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争取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
十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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