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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解读|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杜卓解读《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制定9个方面27条政策举措。为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确保政策举措直达市场主体,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稳经济政策进行权威解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有关“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省政府于2023年1月20日出台的《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中,出台相关新举措,推动资本市场进一步发挥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功能。

  除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外,本轮举措更为重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稳经济作用,主要体现为:一是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功能。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直接融资,鼓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创新创业债券、绿色债券等创新债券产品,进一步拓宽省内企业融资渠道。二是发挥私募股权基金和期货市场功能。支持引进私募股权基金在辽宁投资,为中小企业融资和资源整合、公司治理提供服务。服务省内市场主体借助期货市场管理风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期货交割库,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并提高企业知名度及竞争力;以“保险+期货”模式加力服务“三农”与乡村振兴。

  我省本轮政策举措立足辽宁经济金融发展实际,紧跟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进程,接续我省前期政策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功能,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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