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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解读|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刘伟才解读《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

日前,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若干措施》明确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同时,延续实施一系列2022年稳经济政策举措,此举意义重大、操作性强、效果可期,将有力推动全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文化和旅游领域贯彻落实《若干举措》,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将有利于发挥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综合带动作用,进一步活跃文化和旅游市场,丰富产品供给、稳定消费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促进行业复苏繁荣,为实现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文旅力量。

一、关于“择机发放助企惠民消费券,推动文化旅游综合消费”

发放消费券是充分借鉴外省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省文化和旅游资源禀赋、产品特点而实施的重要助企惠民举措之一。通过大众旅游消费活动的补贴,更加直接、有效带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激发消费信心。2022年,省级财政拨付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消费券发放,同时各市财政统筹社会资本共计2300余万元用于消费券发放,直接或间接带动全省文化旅游消费,总体效果良好。2023年,我们将顺应人民群众文化和旅游消费转型升级新趋势,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认真落实《若干举措》要求,继续用好发放旅游消费优惠券政策,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同步推出各类优惠活动,进一步释放消费空间,持续巩固和扩大消费激励成效。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加强调研,摸清市场需求和大众消费意愿,及时总结2022年消费券发放经验,会同有关部门精准施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消费券发放的积极性,针对高A级旅游景区、高星级旅游饭店、旅游线路产品、重要的冰雪娱乐场所等场景对象开展消费券发放工作,吸引更多游客来辽旅游消费,进一步提升我省文化和旅游消费水平。

二、关于“继续加强旅游业纾困扶持”

一是加强银企合作。近三年来,疫情对旅游行业造成了严重冲击,旅游企业面临着资金周转困难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通过融资贷款等方式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推动金融助企纾困工作,2022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建立了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白名单”,共汇总文旅融资需求企业515家,协调金融部门对接企业483家,获得授信119家,发放贷款企业102家,累计放贷款25.7亿元。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进一步同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大连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省内各大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等其它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同推进紧密银企合作,推出更多措施。一是继续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政银企金融对接活动,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二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金融产品,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信贷投放。三是加大对融资贷款的政策性扶持力度,对有融资需求且获得融资贷款的文旅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是加大对旅行社扶持力度。随着国家“乙类乙管”政策的实施以及旅行社组团经营业务逐步恢复,为支持旅行社多元化开展经营业务,发挥政府帮扶的导向作用,促进旅行社业恢复发展,倡导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党史教育以及红色主题教育活动等组织筹办工作,按相关程序要求交由旅行社承办。

三是充分发挥各类金融工具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不同业态类型、规模大小的文旅企业,采取抵押贷款、信用贷款以及开发其它类型金融产品工具,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减免逾期利息、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对旅游企业进行支持,缓解企业现金流和财务压力。对小微旅游企业贷款、个人经营贷款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实施减费让利。

四是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为适应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新形势、新特点、新需求,满足文化和旅游企业普惠性融资需求,省文化和旅游厅计划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一方面,筹备成立辽宁省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为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业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开发文化和旅游企业专属金融产品工具,面向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业提供个性化和普惠性相结合金融服务。另一方面,促进文化和旅游新业态发展,培育更多“新精特专尖”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及旅游精品项目,实施旅游业三年倍增计划,培育新的旅游增长点,发挥金融服务作用。

五是激活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潜力。积极引导各地政府、企事业单位汇聚共识、整合资源、创新工作,培育打造文化和旅游品牌。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力度对创建国家级重点品牌实施奖励,调动品牌战略积极性,发挥品牌对市场消费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创新创造活力和市场消费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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