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解读|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冯万斌解读《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
-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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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辽政发〔2023〕1号)中提出”开展运输企业车辆金融支持服务“,鼓励省交投集团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通过ETC账户为小微企业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提供线上快捷信贷服务,切实解决用路企业困难、便利货运物流高效运转。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服务对象
经常通行高速公路的运输企业,特别是数量众多的各类小微运输企业,运费货到付款资金周转压力大,高速通行费在整个成本支出构成中一直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ETC金融服务的推出,正是向该类用户提供类似“信用卡”的服务产品,使货运车辆也能享受跟私家车一样的“先通行后付费”的通行体验。
二、服务方式
企业用户可在线申办、银行自动审批授信,授信额度内用户通行后银行自动向高速公路垫付通行费用,利率水平低、随借随还,一举解决了国内同类型金融服务授信条件严格、资金利率高等弊端,有效填补了国有银行直接参与高速公路消费场景信用贷款的国内空白,开创了银企合作先河。
三、申办流程
企业用户通过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或“ETC企业客户服务平台”在线申请信贷金融服务,首先注册登录,填写企业全称、统一信用代码和法人等必要信息后,即可完成申请。由银行对其贷款申请进行自动审批授信,成功获得银行的贷款授信额度后,整体使用体验与“信用卡”消费过程相同。用户授信额度内的高速通行费账单由银行即时向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结算,真正实现“先通行后付费”的消费体验,不占用用户流动资金,切实解决用户资金周转压力。同时,线上多平台支持额度、账单查询,提升用户服务体验。
首期和中国建设银行合作的“高速云贷”金融服务已上线试运营,面向在辽宁省办理货车ETC的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额度6万-200万元,无需抵押,最低年利率3.95%,授信期1年。额度有效期内专款专用、随借随还。通过辽宁交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互联网渠道提供办理入口,用户可按提示在线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