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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21 浏览次数:34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开展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积极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二、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淘汰落后的有关要求,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员单位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三、开展节能监察。开展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和日常节能监察,推进工业节能降耗,提高工业用能效率。

四、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突出服务性质,重点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实现降本增效。

五、加强节能宣传。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等契机,组织开展全市工业领域开展多种形式节能宣传活动,形成工业节能良好氛围。

六、促进工业节水。加快先进适用的工业高效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实施节水、废水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促进企业节水能力提升。

七、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组织申报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培育再生资源领军企业。

八、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贯彻落实《盘锦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按进展完成工作任务。

九、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组织申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做好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工作。

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启动工业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强对企业限产限排指导检查。

十一、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争取新能源汽车发展优惠政策。

十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工业发展当中,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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