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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浏览次数:1163

各县区工信局、经济区经发局: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现组织开展2022年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以服务企业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能力为根本出发点,是形成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制造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等14项两化融合发展指标,以及对全市、各县区经济区和各行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扩大参评企业数量,指导企业对标国家两化融合标准,评估两化融合发展阶段,找差距找短板,精准施策、谋划项目,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

二、工作安排

1.评估诊断范围。各县区、经济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应评尽评,其他企业积极参与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是每年度常态化工作,企业每年需要参加评估一次。

2.评估诊断方式。企业通过辽宁省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服务系统(网址:lnpg.cspiii.com)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系统将自动形成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首次参评企业需要注册后登录(已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登录)。

3.评估结果应用。各单位应基于本地区企业评估诊断和对标结果,组织编制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分析报告,全面评价分析本地区及重点行业两化融合发展现状,形成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制造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等两化融合发展指标。

三、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配合组织企业参加两化融合评估标准宣贯、企业培训辅导等工作。每月30日前报送当月参评企业名单,年底前报送2022年本地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分析报告。

2.鼓励企业成立由公司领导牵头的评估工作小组,协调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财务管理等有关部门收集相关信息,提高填报数据准确性,客观真实反映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周梦滢,2832686/18604274632

邮箱:pjjxwbgs@163.com

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技术支持和咨询:狄艳璐,15940487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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