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辽东湾新区、高新区经发部:
为进一步加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力度,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稳步增长,根据《关于继续开展全省“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2〕32号),推动一批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工信局将继续开展“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企业培育库
主要以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至2000万元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超过2000万元但未纳入统计的工业企业、近三年退出统计调查单位库但有望重返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新建并有望达产升级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等为重点培育对象,参照《2021年度“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参考数量表》(附表1)建立企业培育库,其中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加强对培育库企业动态监测,以主营业务收入预计数为依据,按季度对培育库进行调整。
二、加大服务企业力度
对重点培育企业在融资、用地要素保障、展会推广、管理人员培训、上云上平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加大调研和摸排力度,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重点企业动态监测,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围绕工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结合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产业链协同配套对接等重点工作,发挥头部企业的带动作用,做好服务工作,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三、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以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为着力点,围绕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动培育库企业向智能、绿色、高端、服务方向发展。通过实施“专精特新产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工厂项目等新建固定资产投资的政策支持,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四、持续抓好企业增量
加强项目建设调度,及时掌握投资完成和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用地、环评、用电、用水等问题,进一步挖掘并帮助一批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逐步成长为具备升规潜力的优质企业。
五、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指定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请于3月25日前将《2022年度“小升规”企业培育库一览表》(附表2)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并于今年7月和10月15日前报送动态调整后的企业培育库和本地区“小升规”工作总结材料。
联 系 人:艾方兴
联系电话:2823660
电子邮箱:pjjxwbgs@163.com
附表:1.2022年度全市“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参考数量表;2.2022年度“小升规”企业培育库一览表;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 2022年度全市“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参考数量表 |
|
地区 |
参考数量(户) |
全 市 |
80 |
盘山县 |
16 |
双台子区 |
12 |
兴隆台区 |
6 |
大洼区 |
20 |
辽东湾新区 |
16 |
盘锦高新区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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