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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06 浏览次数:105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

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

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盘中省直企业。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工业企业人才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国制造2025盘锦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点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市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一)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四)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基地和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

2.贯彻《中国制造2025》,协调推进《中国制造2025盘锦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 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动

能。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申报和管理。

2.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重大工程,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等。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单位内设1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投资与规划科(对辽东湾工作科)、经济运行科(市发展集装箱产业办公室)、石化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装备科(市制造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轻工科、电力科、信息产业科(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资源综合利用科、中小企业科、科学技术科、组织人事科。

所属事业单位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

第二部分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2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31.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0.33%。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8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67%。主要

无线电监管专项资金。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228.79万元,降低43%,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二是项目资金减少;三是原有的两个事业单位的核算资金划出。

(二)支出总计873.5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68.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7.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76万元,资本性支出13.32万元。

2.项目支出104.7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主要包括智能制造等专项资金、无线电监管专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883.58万元,降低20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6.94万元。

主要是无线电监管专项资金结转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45.21万元,降低88%,主要原因:上年累计结转资金已上交国库。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84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89.6万元,降低4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6%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3.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72.55万元,占7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3万元,占22.76%;住房保障支出35.71万元,占4.39%; 卫生健康支出20.28万元,占2.50%.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72.55,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527.5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6.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万元,主要是智能制造等各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项目资金转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3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9.3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36万元,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4)死亡抚恤39.88万元,主要是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20.2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0.08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0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大额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5.7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5.71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线电监管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与上年相比,今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0.8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无线电监管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无因公出国事宜,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无增减变动,主要是工信局2018年无因公出国费。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年无公务接待事宜,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无增减变动,主要是工信局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8万元,比上年增加6.09万元,增长61.45%,主要是无线电监管专项资金中车辆运行费用增加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无公车购置事项,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1.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7.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76万元,比上年减少101.25万元,降低58.86%,主要原因是原有的两个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划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7.6万元、印刷费0.98万元、邮电费6.63万元、差旅费2.8万元、工会经费5.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产总额152.87万元,其中: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元;

2.车辆。共有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3.通用设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专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4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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