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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推荐工作的通知

 

县区工信局、经济区经发局: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0〕125号)要求,为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发展,我局组织“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园区申报主体要求

1.按照“一县(区)一园区”的原则,各县区、经济区均需申报一个示范园区(可以超过一个),也可选择金融、商贸、文化旅游等园区和集聚区申报。

2. 鼓励园区联合基础电信企业、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服务提供商、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分工合作、共同开展示范园区建设。

二、示范园区建设内容要求

1.示范园区立足园区特色和优势产业,率先建设与行业应用有机结合的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不断优化

 

5G园区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园区内企业内外网升级改造,通过2-3年建设成为本地区“5G+工业互联网”建设先行区。

2.探索形成与基础电信企业、各类服务提供商等合作共建、共同打造5G和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等发展新模式,带动园区内企业深度参与5G和工业互联网建设及推广应用,推动园区主导产业从单点、局部的信息技术应用向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变。

三、工作要求

“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建设是省下达给我市的一项“重强抓”重要任务,各县区、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域内园区申报。我局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

请于6月10日前将“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建设方案(附件1)、示范园区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函(附件1纸质版一式四份,其他各一份及电子版)经主要领导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科辽东湾行政中心A座1414,电子邮箱:pjjxwxxh@163.com)。

 

联 系 人:孟嫦娥

联系电话:0427-2832686

 

附件1:“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建设方案

附件2:“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汇总表

附件请在(邮箱:pjjxwzc@163.com,密码:778899)自行下载。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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