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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盘工信发〔2020〕50

 

各县区工信局,辽东湾新区、盘锦高新区经发部:

现将《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17日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促进民营

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点

 

2020年,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工作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以培育壮大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总体实力为主线,以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为主攻方向,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推动中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1.全面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关部署,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及时采取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防控措施,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及时取消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相适应的防控措施,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推进。

2.推动各级惠企政策的深入落实。对各级政府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让广大中小企业能够及时知晓政策、尽早用足政策、尽快享受红利。要及时制定有关配套文件、优化实施细则、明确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程序,要建立政策直通车,及时兑现落地。要根据经济运行情况,适时研究制定惠及更多中小企业、更加“短、平、快”的扶持政策,以最大程度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3.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服务协调力度,全面取消与疫情风险等级不匹配的限制措施,畅通人流物流,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各类困难;充分发挥盘锦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为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政策解读推送、诉求受理办理、生产供求对接、法律免费咨询、信贷融资对接、在线免费办公等一站式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建立涉企矛盾纠纷调解、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快速处理机制,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持。

二、培养壮大民营经济总体实力

4.切实发挥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综合协调机制作用。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通知》(盘民营发〔20201号)和《关于明确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情况信息调度的有关要求》(辽民营发〔20202号)明确的工作事项,建立灵活、顺畅、高效的调度机制,推进各成员单位加大对民营经济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快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5.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推动各县区、经济区建立由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提升政策传导落实效率。

6.切实抓好“小升规、规升巨”工作。认真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875),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择优建立企业培育库,通过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等手段,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不断扩大民营经济总量规模,提升民营经济质量与效益。2020年,拟培育“小升规”40户、“规升巨”企业5户。

三、推动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提升

7.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实施“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促进中小企业在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水平、智能转型等方面得到提升发展,通过分类指导和服务,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引领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2020年拟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户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3户左右。

8.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研发设备、技术,通过组织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推动行业共性技术攻关。继续推进盘锦高新区支持打造专业资本集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推动园区内大中小企业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等方面相互合作,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赢格局。

9.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深入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作,支持中小企业上云,加快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开展互联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行动,发挥互联网“赋能”作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提高中小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继续开展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0.搭建盘锦民营企业服务平台。开发跨部门发布政策、通知、活动和企业诉求等功能,及时汇集、发布涉及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创业创新、融资担保、权益保护等各类方针政策、服务信息和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政策信息数据库,并加大宣传力度,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组织引导各领域资质好、能力强、信誉佳、规模大的优质服务机构入驻平台,充分整合集聚各方资源,有前瞻性和针对性地提供服务。

11.加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按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辽宁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积极推荐具备条件的基地申报国家、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市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逐步增加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加大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集聚效应,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2020年,拟培育国家级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1家。

12.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需求为导向,推荐申报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服务机构、中介机构、科研院所和互联网企业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2020年,拟培育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家。

五、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13.构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分层次培训体系。 继续实施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领计划,拟于7月份组织企业参加辽宁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第五批示范企业经验交流和专项培训;继续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拟于9月份组织企业参加专业技术人才(专精特新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班;继续实施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推荐优秀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中德、中意政府合作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德(意)商务交流班,以及组织企业参加由工信部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承办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实施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程,打造百名具有开拓精神、前瞻眼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队伍。

14.推进产学研用对接服务工作。积极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对接活动,吸引各类高层次专业人才走进盘锦,为企业创造更多与行业专家、学者互动交流的机会,鼓励双方合作,推动专家、学者在企业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加速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15.组织开展《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各类媒体,以专家解读、领导访谈、专栏报道等形式,加强对《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知晓面及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各地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机制作用,协调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落实。 

16.搭建民营企业对外合作平台。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和第十一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集中展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行业特色;支持企业参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日本、韩国、俄罗斯、中东欧等国家经贸合作,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17.开展多渠道多样化融资服务。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为依托,逐条梳理担保业务信息,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工作,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宣传普惠金融政策,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提升融资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强化挂牌、上市企业梯队培育,引导和支持拟上市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对接资本市场,为企业多渠道提供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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