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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2月 8日,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光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为认真落实省、市防控工作部署,强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徐光局长对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做出安排:

    一是确保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业企业正常开工。

    二是明确复工复产责任和流程,各县区、经济区对本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属地监管责任,各企业对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确保复工复产不导致疫情传播和蔓延。

    三是加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前准备和复工复产后管理,各县区、经济区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建立防控应急工作机制,同时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平稳运行;企业要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并报各县区、经济区指挥部备案,应储备一定数量防护物资,可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要有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措施。

    四是建立日报告制度,各企业要有疫情防控小组和信息报告人,每日报告企业信息,各县区、经济区工信部门要有专门信息报告人,每日向所在地指挥部和市工信局报告复工复产企业信息及各自辖区企业开工复工计划,所有信息均实施“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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