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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05 浏览次数:262
     

 

第一部分    盘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通信业和中小企业的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促进工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行业技术规范、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调节措施及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提出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指导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利用外资工作;贯彻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产学研联合、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和新兴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制定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全市工业、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全市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发展以非国有资本为主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需政府协调解决的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全市中小企业改革、扶持方针、政策,促进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依法行使全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督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综合运输问题;负责全市机械装备和汽车行业、船舶修造及配套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本行业发展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研究提出促进本行业发展政策法规,指导产品结构调整;参与本行业工业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信息安全和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全市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协调解决产业集群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负责产业集群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协调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综合法规科、投资运行科、科学技术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交通电力协调科、石油化工医药科、装备制造科、轻工建材科、电子信息产业科、中小企业科、信息化与无线电管理科。

所属二级单位设置如下:市盐务管理办公室、市节能监察中心、市工业项目服务中心、市工业信息服务中心、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市信息化与无线电监测中心。

20174月成立的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与我委合署办公。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要求,纳入市经信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

1.市盐务管理办公室

2.市节能监察中心

3.市工业项目服务中心

4.市工业信息服务中心

5.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6.市信息化与无线电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 盘锦市经济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5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8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09表:2018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要求:

1、收入预算16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28.9万元。

2.支出预算162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1.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31万元。

3.2017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479.99万元,增长29%,原因是预算中新增加了行政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医疗、住房改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增加479.99万元,增长29%,原因是增加了行政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医疗、住房改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3.98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3.78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0.2万元,原因是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5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73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办公费28.28万元、印刷费20.65万元、邮电费17万元、差旅费9.89万元、福利费1.47万元、交通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43.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5.03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8]15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万元。

分项目如下:

专家评审费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市经信委部门资产总额4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8万元,固定资产147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24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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